2012“青春之声”全国青少年古筝展演章程比赛方式】
本届大赛分初赛和总决赛。
初赛时间:2012年6月18日至20日。初评方式:采用评委审看光盘录像的方式进行。
全国总决赛:2012年暑假期间,地点:北京。总决赛分两轮,每轮各演奏一首,曲目不得重复;两轮成绩相加为总成绩。演奏要求不带任何形式的伴奏,按全曲准备,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时间叫停,不影响参赛成绩。
参赛曲目一经确认后不能更改。
采用百分制打分。为确保公正,选手上场一律采用抽签号。
【下载报名表】
点击下载 青春之声古筝展演报名表
【参赛曲目说明(所有曲目均要求背谱演奏)】
A、儿童、少年组曲目说明
初赛:自选曲目任一首。总决赛分二轮:第一轮曲目自选。第二轮可以从以下规定曲目中任选一首:1、茉莉芬芳(作曲:何占豪);2、寒鸦戏水(潮州筝曲);3、汉江韵(作曲:乔金文);4、将军令(浙江传统筝曲);5、黄陵随想(作曲:饶余燕);
B、青年组曲目说明
初赛:自选曲目任一首。总决赛分二轮: 第一轮曲目自选。 第二轮可以从以下规定曲目中任选一首: 1、抒情幻想曲(作曲:徐晓琳);2、西域随想(作曲:王建民); 3、溟山(作曲:王中山); 4、临安遗恨(作曲:何占豪); 5、云裳诉(作曲:周煜国)
重奏组曲目不限。
【奖项设置】
大赛设特等奖1名,奖金5000元。金、银、铜奖若干名、优秀奖若干名。金奖第一名奖金1000元;第二名800元;第三名500元;其余等级奖获得者颁发奖杯和有评委签名的荣誉证书。优秀奖颁发有评委签名的荣誉证书。另设指导教师奖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 上一个产品 下一个产品返回 >>